經銷商長期不給汽車合格證會怎麽樣?首先,車輛不能落戶上牌,因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車輛必須提供整車出廠合格證,否則不能上路。也就是說,車主辛辛苦苦攢錢買的車,只能像廢鐵壹樣閑置;就算盡力上路,且不說被扣罰款的風險,不小心撞了也拿不到賠償,因為沒有車輛合格證是買不了很多車險的。毫無疑問,經銷商的這種做法是違法的。根據《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買賣雙方交易時應“壹手交錢,壹手交房”。如果證件已經抵押,提車時無法解除,經銷商應明確告知;如果不提前告知(其實大部分經銷商不提前告知,是想利用車主對車輛合格證不熟悉來賣車),違反了“先合同義務”,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車輛買賣後,消費者付款,經銷商交付車輛。雙方形成了事實上的買賣合同,經銷商只交付車輛不交付車輛合格證,導致消費者無法辦理車輛上牌和投保。這是壹種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行為。因此,需要提醒消費者的是,買車時要選擇正規的汽車經銷商,查看汽車經銷商的汽車品牌銷售授權書和營業執照,詳細了解汽車品牌的信譽、質量和售後服務等情況。同時,消費者在購車付款前,壹定要看清經銷商是否有購車發票、產品說明書、維修手冊、檢驗單、合格證等必要的手續。,並在檢查無誤後才能付款。如果經銷商銷售憑證已經質押的汽車,沒有事先說明,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已經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消費者可以要求經銷商給予更換或者賠償。所以對於當事人來說,如果不能合理處理問題,解決問題就會有壹些制約。自己的車輛在法律意義上是違法的,會對自己的出行造成壹定的負面影響。因此,他們需要更多地了解具體問題,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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