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證據,是指訴訟中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各種材料。精液殘留物作為壹種物質,當然可以作為證據。壹般來說,精液殘留物應該歸入物證。
二、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1,物證是物證的壹種。
是指用於犯罪或與犯罪有關的,能夠證明犯罪行為及犯罪相關情節的物品或痕跡,如作案工具、贓款、血跡、指紋、精液留下的腳印等。物證的特點是沒有任何主觀性,只是以其客觀存在證明案件事實。物證必須妥善保管,才能保持其原始形態。比如王某指控劉某強奸,現在他提供王某的內褲上留有劉某的精液,就是物證。當然,整個案件還必須結合其他證據,因為僅僅是內褲上的斑點,只能說明雙方發生過性關系。
2.證據的判斷
這意味著司法機關審查和確定證據的真實性,並就案件的事實得出結論。我國訴訟法規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在審查證據時,要審查證據的“三性”,即客觀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
考察證據是否真實,壹方面要個別考察,也就是從證據本身來考察,比如精液留在哪裏?是誰的(DNA鑒定)?為什麽留下?這個物證是誰提供的?等等;另壹方面,要綜合審查所有證據,分析它們之間是否存在矛盾。單項復習和綜合復習既有區別又有聯系,通常是同時進行的。
判有罪。證據必須是完全真實的,即不僅每壹條證據都是真實的,而且在數量上足以證明被告有罪,排除任何其他可能性。在偵查和審判中,如果仍然沒有收集到足夠的證據證明被告人有罪,應當以無罪論處。
綜上所述,我不知道妳提問的目的是什麽,但我建議妳:妥善保存相關物證。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