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幣是指Sina.com推出的壹種虛擬貨幣,1元人民幣=1 U幣(銀行匯款和網上支付)。
對於新浪用戶來說,使用u幣可以用來購買新浪的閱讀、財經等產品提供的增值服務。除了這次意外,用戶在使用新浪u幣時,可以產生相應的積分,用戶可以用積分參加u幣積分頻道的所有抽獎兌換活動。
1.虛擬貨幣是指不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百度的百度幣、騰訊的q幣、Q點,以及盛大的計數券、新浪的微幣(用於在微遊戲和新浪閱讀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遊戲)、文胤(用於藍雪遊戲)、2013數字貨幣流行、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全球分布著數以百計的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極銅、便士鋁”的傳說。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和公告,虛擬貨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的,不具有法律上的補償和強制等貨幣屬性,不是真正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使用,公民對虛擬貨幣的投資和交易不受法律保護。
第二,虛擬貨幣種類繁多。國外接受度較高的虛擬貨幣有臉書的F幣和網遊SecondLife的林登幣。國內代表性的虛擬貨幣有騰訊q幣、新浪U幣、百度幣、盛大元寶等。
市場上主要有四種虛擬貨幣:
1.遊戲運營商開發的,玩家在網絡遊戲中作為交易媒介使用的遊戲幣;
2.門戶網站或即時通訊工具發行的用於本次運營網絡空間的特殊虛擬貨幣;
3.可以在虛擬貨幣發行方使用,也可以從非發行方購買商品和服務的互動虛擬貨幣;
4.基於密碼學和現代網絡P2P技術,通過復雜的數學算法生成壹種特殊的電子和數字網絡加密貨幣。
法律依據:《禁止MLM條例》
下列行為屬於傳銷:
(壹)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並以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為基礎計算並向被發展人員支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謀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繳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繳納費用的。,從而取得加盟資格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盟,謀取非法利益;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從而形成線上關系,並根據線下人員的銷售業績計算支付線上報酬,謀取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