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民警因公殉職後,發放相應撫恤金,個人相應工資發放54個月。此外,還會有喪葬費等補貼,子女考上國家公務員、人民警察、升學、當兵等各方面都會得到照顧。人民警察死亡的,根據其死亡性質和死亡時的月工資標準(基本工資和警銜津貼),還向其遺屬發放壹次性撫恤金。具體標準是:烈士或者因公犧牲的,為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和40個月的工資;因病死亡的,是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兩倍加上我40個月的工資。獲得榮譽稱號、立功的人民警察死亡後,按不同比例發給壹次性撫恤金。獲得黨中央、國務院授予的英雄模範榮譽稱號的,壹次性撫恤金增加35%;獲得中央政法機關和省級黨委、政府授予的英雄模範榮譽稱號的,增發30%;立壹等功的,追加25%;第二類,附加15%;三等功,增發5%。多次獲得榮譽稱號或立功的,按最高等級獎勵比例給予壹次性撫恤金。退休人民警察死亡的,按照上述規定增發壹次性撫恤金。
人民警察因公受傷治療?
1.壹般傷害賠償(未達到傷殘):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夥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住宿費。2.傷殘賠償金:醫療費、工傷人員住院期間的夥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住宿費、輔助器具費用、壹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壹次性工傷就業補助金。3.死亡賠償金:喪葬補助金、壹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4.在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下,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應區分不同情況。職工未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獲得的賠償項目包括:供養親屬撫恤金、壹次性工亡補助金;如果50%的職工(生活困難)被宣告死亡,其直系親屬可獲得的賠償項目包括: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壹次性工亡補助金。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撫恤辦法》第十二條規定,人民警察死亡的,由持證死亡的人民警察家屬戶籍所在地的民政機關根據死亡性質和死亡時的工資收入,計發壹次性撫恤金。壹次性撫恤金的標準是:
(壹)革命烈士,40個月工資;
(二)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二十個月的工資;
(三)人民警察死亡,10個月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