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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站的性質是什麽?

救助站是指縣級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根據需要設立的對無生活來源的流浪乞討人員提供臨時救助的場所。

壹、救助站的性質和功能

救助站作為政府設立的公益性單位,承擔著為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提供臨時救助的重要職責。其功能主要包括:

1.

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救助站為流浪乞討人員提供住宿、醫療等基本生活保障,確保其基本生存需求得到滿足。

2.

教育救助:救助站還註重對流浪乞討人員的教育救助,通過開設文化課和職業技能培訓,提高他們的文化素質和就業能力。

3.

統籌社會救助資源:救助站作為社會救助體系的壹部分,積極統籌各種社會救助資源,為流浪乞討人員提供更多的幫助和支持。

二、救助站的管理和運行

救助站的管理和運行通常遵循以下原則:

1.

依法救助:救助站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流浪乞討人員進行救助,確保救助工作的合法性和規範性。

2.

人性化服務:救助站註重為流浪乞討人員提供人性化服務,尊重他們的人格尊嚴,關註他們的心理健康,努力為他們創造溫馨和諧的救助環境。

3.

公開透明:救助站工作要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救助資源的公平分配和有效使用。

總而言之:

救助站作為政府設立的公益性單位,為無生活來源的流浪乞討人員提供臨時救助,是社會救助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救助站在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時,註重發展教育救助,統籌社會救助資源,為流浪乞討人員提供更多幫助和支持。同時,救助站的管理和運行遵循法律援助、人性化服務和公開透明的原則,確保救助工作的合法性和規範性。

法律依據:

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

第2條規定:

縣級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需要設立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救助站對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是壹種臨時性的社會救助措施。

第4條規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並對救助站進行指導和監督。公安、衛生、交通、鐵路、城管等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相關工作。

這些法律法規明確了救助站的宗旨、功能定位和管理要求,為救助站的運行提供了法律依據和保障。同時也體現了政府對流浪乞討人員的關心和愛護,體現了社會救助的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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