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妳得先做壹份征婚報告(有的基層單位要提前半年做戀愛報告)。內容很簡單,就說“我和XX什麽時候確立戀愛關系的?經過N年的自由戀愛,我們現在已經成熟,準備組建家庭了。”,並在報告下介紹雙方的基本情況,如出生年月、籍貫、單位、何時參軍等。
(2)做好結婚報告後,妳要到政工部門領取《申請結婚登記表》壹式兩份。填完了要蓋壹級公章,好像要蓋三四級。
(3)政審函電。如果對方是本地人,他們必須接受政治審查,通常是以信函的形式。
(4)開結婚介紹信。現在學校善後開放,有效期2個月。
(5)用學生證辦婚事的,單位必須出具未出具軍官證的證明。
(6)拍照,2寸彩色合影,* * *需要3張照片。
(7)攜帶個人身份證件、婚姻介紹信、照片,可以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進行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五十七條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並處罰款:
(壹)拒絕或者逃避兵役登記的;
(二)應征公民拒絕或者逃避服現役的;
(三)預備役人員拒絕或者逃避軍事訓練、承擔戰備任務、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和征召。
有前款第二款所列行為且拒不改正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不得錄用為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境或者復學,並列入嚴重不履行國防義務主體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第五十八條軍人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避兵役的,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規定處罰。
軍人有前款行為被開除軍籍、開除軍籍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罰;其中,被開除軍籍者被處以罰款。
招收錄用明知是逃離部隊的士兵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