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車不小心撞死人要被判坐牢嗎?
1,開車不慎撞死人,如果有責任,構成交通肇事罪,需要坐牢。
2.《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壹)壹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並對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三人以上死亡,負同等責任的事故;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無力賠償的。
交通事故造成壹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壹)飲酒或者吸毒後駕駛機動車的;
(二)駕駛無駕駛資格的機動車的;
(三)明知安全裝置不齊全或者安全部件失靈而駕駛機動車的;
(四)明知無牌或者報廢的機動車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行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二、發生交通事故怎麽辦?
交通事故發生後,應當執行下列程序:
1,報警;
2、造成人員傷亡,撥打急救電話;
3.等待交警到場;
4.協助搶救受傷人員,向交警如實陳述事故情況;
5.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壹款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及時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傷者改變現場的,應當註明地點。乘客、過往車輛駕駛員、路人應當予以協助。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壹款
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時,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及時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傷者改變現場的,應當註明地點。乘客、過往車輛駕駛員、路人應當予以協助。
所以,開車撞死人,關鍵是看肇事人是否承擔交通事故的責任。如果是,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需要監禁量刑。如果沒有,需要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