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責任,因駕駛人違章造成交通事故或者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者受傷負全部責任的,吊銷駕駛證兩年;
2.同等責任是指有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駕駛員雙方都要負同等責任,駕駛證扣12分或者不扣;
3.次要責任人為對方交通違法事故造成傷亡的壹方,駕駛證將被扣12分或不扣分。
交通事故賠償如下:
1.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標準: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因誤工減少的醫療費用和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和必要的營養費等全部費用;
2.殘疾賠償金的項目和標準: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因日常生活需要增加而支出的必要費用和因喪失勞動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被撫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實際支出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和後續治療費;
3.死亡賠償金的項目和標準:除根據搶救治療情況支付本條第壹款規定的有關費用外,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事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其他合理費用;
4.精神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標準:賠償權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請求人民法院賠償精神損害的,適用相關法律確定。
綜上,開車撞人扣12分,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民事賠償,情節嚴重的要負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時,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及時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傷者改變現場的,應當註明地點。乘客、過往車輛駕駛員、路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的,可以立即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不能立即撤離現場的,應當及時報告執勤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