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具有中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下35周歲以下(1983 10月至20010月之間出生),2020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7)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 * *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職位外,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市(地)級及以下直屬事業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招錄服務期滿設置計劃為10%-15%。
符合條件的大學生村官、“三支壹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等在部隊服役5年以上的退役士兵。位於艱苦邊遠地區的縣(區)級及以下直屬機構(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
根據《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采取降低學歷、放寬專業條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單獨劃定筆試成績等措施,適當降低報考門檻。
如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須具有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其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的工作經歷。在軍隊團級及團級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以及軍隊現役退役士兵的經歷,均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且曾在直屬機關所在市(地)工作過的人員也可視為有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至2019 10。
現役軍人、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 * *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被發現在各級公務員錄用中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不得報考。
應聘人員被錄用後不得申請有回避關系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