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業知識》課程形成了其獨特的命題特點和考試方式,在題型和數量、分值分配上都有壹定的程序可循。所以對於廣大考生來說,復習《法律專業知識》還是比較容易的。但由於法律知識的廣泛性和時間的緊張性,如何高效備考是每個考生順利通過考試的關鍵。
首先,檢查元素:
掌握法學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專業知識,特別是運用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和解決檢察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歷年問題:
1.客觀題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和是非題
2.主觀題主要是案例分析題,包括分析題和分析討論題。
三、準備要點:
為了方便廣大考生更加全面有效地復習和應考《法律專業知識》,本文對歷年檢察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法律專業試題中反映的考點進行了總結,認為今年的考點仍然主要分布在法理學、刑法、民商法、憲法、三大訴訟法、行政法、經濟法七大領域。人民檢察院招考法律專業知識考試在試題設置上與法院招考法律專業知識考試類似。但是,人民檢察院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依照法律規定和業務分工設置內設機構,分別承擔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等檢察工作。鑒於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的性質和職能不同,人民檢察院招考更多側重於訴訟程序和執行。提醒考生,除了重點學習民法、刑法、憲法、刑事訴訟法等重點法律外,還需要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組織法》等專門法律。
特別是新生效的法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壹屆NPC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2009年2月26日通過,2010年7月26日起施行。)國家賠償法(2010年4月29日,NPC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修改賠償法的決定,自2010年2月29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八)草案(2010年8月23日NPC人大常委會審議)《中國人民* * *和中國人民民意測驗的解決辦法》(2010年8月28日NPC第十壹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工傷保險條例》(根據20165438年2月20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工傷保險條例〉的決定》修訂)中這樣更有助於提高運用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和解決檢察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總的來說,把握新舊變化的差異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