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壹的,記12分:
1,駕駛不符合準駕車型的機動車;
2.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3、駕駛載客汽車(不含公共汽車)、校車載客超過核定人數20%的;
4、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汙損機動車號牌或者未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6.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駕駛證的;
7.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通過中央分隔帶倒車、逆行、掉頭的;
8.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上停車的;
9.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貨車、校車、危險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駕駛其他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10,連續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危險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不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不足20分鐘的;
11,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
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壹的,壹次記6分:
1,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2、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3.駕駛營運客車(不含公共汽車)或者校車低於核定人數20%,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超過核定人數20%的;
4、駕駛中型客車、校車、危險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下的;
5.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貨車、校車、危險品運輸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時速超過20%未達到50%的;
6.駕駛貨運車輛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7.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上停車的;
8.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非法占用應急車道的;
9、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10、駕駛機動車攜帶不可解體的超限物品,不按規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不懸掛明顯標誌的;
11.駕駛機動車運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和放射性危險物品,不按照規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不懸掛警示標誌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12,以隱瞞或者欺騙手段補辦機動車駕駛證的;
13、連續駕駛除中型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以外的機動車4小時以上未停車休息不足20分鐘的;
14,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避讓校車。
對違章停車司機的處罰方法
1.如果司機在場,交警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給予口頭警告,使司機立即離開。壹般司機只需要開快點就行了,沒有處罰。
2.駕駛人拒不駛離,駕駛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交警將對妳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會開出“違法停車處理通知書”,貼在妳的車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