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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制假公章是什麽罪?

私自刻公章涉嫌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

處罰標準如下:

1.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銷毀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2.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公章罪涉及下列情形:

1.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和印章的;

2.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和證明文件的;

3.偽造、變造或者倒賣車票、船票、機票、文藝演出門票、體育比賽門票或者其他有價票證的;

4.偽造、變造船舶登記號碼,買賣、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登記號碼,或者塗改船舶發動機號碼。

綜上所述,承接業務,單位制作的公章必須是制版、鑄鋼印、火印等。根據公章底樣,所有文件必須由委托單位的上壹級領導機關簽發。工商企業還應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並經當地公安機關批準。刻字業的工人和個體刻字戶必須遵守法律法規,不得復制、仿制、偽造或私自刻制公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0條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銷毀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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