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
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明確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對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以下簡稱“三包”)的責任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文章
本規定所稱部分商品,是指列入《三包部分商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的產品。目錄由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工商機關制定和調整,並由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發布。
文章
列入目錄的產品實行誰經銷誰負責三包的原則。銷售者與生產者、銷售者與供貨者、銷售者與修理者之間訂立的合同,不免除本條例規定的三包責任和義務。
第四條
目錄中規定的指標是履行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國家鼓勵銷售者、生產者制定嚴於本規定的三包實施細則。本規定並不免除未列入目錄產品的三包責任和銷售者、生產者向消費者承諾的高於列入目錄產品的責任。
第五條
(壹)不能保證實行三包的,不得銷售列入目錄的產品。
(2)保持銷售產品的質量。
(三)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不符合法定鑒定要求的,不準銷售。
(4)產品銷售時,應正確開箱檢查和調試,介紹維修項目、三包方式和修理單位,並提供有效發票和三包憑證。
(五)妥善處理消費者的詢問和投訴,並提供服務。
第六條
(壹)承接修理服務。
(二)維護銷售者和生產者的信譽,不得使用不符合產品技術要求的零部件。認真記錄故障和修理後產品的質量,確保修理後的產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
(三)保證所有修理費用和修理配件用於修理。對銷售者和生產者進行監督檢查。
(四)承擔因修理失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
(五)接受消費者對產品修理質量的查詢。
空調三包政策:
更換政策:根據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在保修期內滿足以下條件。當用戶拒絕維修時,可以更換機器。1.產品自銷售之日起15天內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更換;2.按照國家規定的三包期限,在保修期內連續兩次修理主要性能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更換機器,保修期(僅更換部分)按照國家的三包期限重新計算。
退換貨政策:根據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在保修期內滿足以下條件,用戶拒絕維修可以退換機。1.自銷售之日起10天內,如果產品出現重大性能故障,如壓縮機故障、熱交換器內部泄漏等。,可以退貨。2.自售出之日起壹年內,連續兩次以上(指主要性能)無法維修的用戶堅持退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