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導言
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是指通過全國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資格證書,並註冊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考試科目
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按專業類別實行全國統壹考試。考試科目分為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技術基礎三個科目,1專業科目:安全生產專業實務;
科目分為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築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其他安全專業(不含消防安全)七個專業類別。
其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為客觀科目;《安全生產專業實務》是壹門客觀混合的學科。
三、基本申請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和道德品行,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均可申請參加中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或者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7年。
2 .取得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或者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
3 .取得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或者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並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4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或者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並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
5.擁有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1年。
6.取得初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後,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