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聊天記錄可以作為證據嗎?
答案是肯定的。聊天記錄屬於電子數據證據,可以在訴訟中使用。提交聊天記錄證據時註意以下幾點:
1.除了提交聊天記錄截圖,法官在庭審時還會核實是聊天記錄的原始載體,壹定要保存好。即使壹審勝訴,對方也可以上訴或者申請再審。請在裁判文書生效前妥善保管好原件載體。
2、聊天信息要提交到我的信息頁面,聊天過程中可以提到對方的身份信息,讓對方確認。
3.如果不知道聊天對象的實名信息,可以向法院申請獲取微信的實名認證信息。
4.雙方的權利義務可以在聊天記錄中明確約定,並經雙方確認。
5.聊天記錄可以去公證處公證,公證後的聊天記錄真實性更有效。
6.聊天中涉及的視頻和語音應單獨記錄,並與書面記錄壹起提交。
二、如何提交電子數據證據
1。如果提供微信和支付寶的記錄作為證據,建議用截圖固定用戶的個人信息界面,包括自己和對方。
2。如果電子數據證據包含音頻,建議提交與音頻內容壹致的文本。文字不能縮寫,但可以在重點內容中用粗體突出顯示。
3。如果電子數據證據包含視頻,建議提交備份視頻後的存儲載體,該存儲載體應能在壹般播放設備上正常打開。
4。如果電子數據證據包含圖片和文本文件,建議提交圖片和文本文件的打印副本。如果圖片可以通過彩色打印更加還原場景,就需要彩色打印。
5。展示電子數據證據的設備由當事人自行提供。常用的設備主要有電腦、投影儀、音響等。
由於訴訟期限不確定,原始載體可能遭受數據丟失或刪除的風險。準備訴訟材料時,建議當事人向公證處申請電子數據證據公證。
隨著現代生活的快節奏,法律給了我們更多的保護。雖然聊天記錄可以作為證據,但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減少糾紛,最好簽訂書面合同,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的內容、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違約責任。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壹百壹十六條
視聽資料包括視聽資料和視頻資料。電子數據是指通過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交換、網上聊天記錄、博客、微博、手機短信、電子簽名、域名等方式在電子媒介中形成或存儲的信息。存儲在電子媒體上的錄音錄像資料應當遵守電子數據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