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曠工的定義和處理?

曠工的定義和處理?

曠工是員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請假或未經批準請假的缺勤行為。

根據勞動部《關於相關條款解釋的復函》(勞禮字(1990)第1號)解釋,曠工是指“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職工未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不按時上班”的行為。

壹般來說,壹個公司直接被炒需要連續三天或者累計15天(壹年內)(各地掌握程度不同,僅供參考)。但是,如果妳是這兩個小時的礦工,可以被開除,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擴大數據雇主的權利:

(1)依法建立健全規章制度的權利。依法建立健全規章制度的權利,源於用人單位享有的生產指揮權。由於用人單位享有生產指揮權,所有用人單位都有權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制定各種規章制度,並要求勞動者遵守。

(2)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勞動定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後,取得壹定範圍勞動者的勞動使用權,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制定合理的勞動定額。對於用人單位規定的合理勞動定額,勞動者應當在無特殊情況下完成。

(3)評估勞動者職業技能的權利。用人單位有權對勞動者進行職業技能考核,並根據勞動者勞動技能考核結果安排合適的工作崗位和獎金。

(4)制定勞動安全操作規程的權利。用人單位有權根據《勞動法》中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制定自己的勞動保護制度,要求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五)依法享有工作和休息的權利。用人單位有權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和對職工工作時間的要求,依法安排勞動者的工作和休息時間。

(6)制定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標準的權利。為了保證正常有序的工作,用人單位有權制定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標準。勞動紀律是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的規章制度。這是組織社會勞動的基礎和必要條件。

職業道德是勞動者在勞動實踐中形成的相同的行為準則,也是勞動者的職業要求。當然,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標準的制定必須符合法律規範。

(七)其他權利。包括勞動爭議提交解決的權利和平等簽訂勞動合同的權利。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勞動法

  • 上一篇:法庭上有律師有用嗎?
  • 下一篇:勞動仲裁贏了,可以去勞動監察。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