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月扣款不得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2.“嚴格來說,普通用人單位沒有罰款的權利,罰款是《行政處罰法》賦予國家執法機關的權力,比如公安局的罰款。”但在實踐中,員工被單位罰款的情況非常普遍,比如遲到早退的“罰款”,曠工半天的“罰款”,工作失誤造成經濟損失的“罰款”。
3.遲到早退是最常見的“罰款”。事實上,這是違法的。因為壹般來說,遲到早退幾分鐘並不能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企業應該在人力資源管理上設立應急預案來解決。“曠工半天罰壹天工資也是違法的,工作半天要付半天工資。”
4.但是,勞動者因自身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賠償金可以從勞動者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額不得超過勞動者本人月工資的20%。扣除的富余工資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5、用人單位發布和宣傳有效的懲罰性勞動規章制度,要遵循兩個原則,壹是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第二,內容不能侵犯員工的合法利益。法律規定的程序包括:勞動紀律規章制度計劃必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用人單位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應當平等協商確定方案;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宣傳勞動規章制度。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勞動者因自身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賠償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額不得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的富余工資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衍生問題:
勞動報酬的範圍是什麽?
1,計時工資2,計件工資3,獎金,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4。津貼補貼是指為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其他特殊原因而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而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5.加班費加班費是指加班工資和按規定支付的加班費。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