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條件: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符合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之壹的中國人民和公民,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根據《註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第十二條,壹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如下:
(壹)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三)取得消防工程專業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取得消防工程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位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位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第十三條二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壹)取得消防工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三)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符合《暫行規定》壹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條件,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免於參加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考試,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壹)2011、12、31前,評聘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
(二)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註冊建築師資格證書,或勘察設計各領域註冊工程師資格證書。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參加上述科目考試並通過考試的,可以取得壹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