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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責任保險的賠償標準

1.傷殘賠償:按照傷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賠償;

2.死亡賠償金:上限為合同約定的員工死亡賠償金限額;

3.誤工費:補償費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除以300(實際暫時喪失勞動能力天數減5天)計算;

4.醫療費用:包括掛號費、治療費、手術費、檢查費、床位費等。,其中每人最高賠償300元。

壹、什麽是雇主責任險?

企業雇主責任險是以被保險人即用人單位的職工在就業期間因工負傷、致殘、死亡或患與職業有關的職業病,依法或依據就業合同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為承保風險的壹種責任保險。雇主責任險的被保險人是雇主。

二、雇主責任險的締約對象是什麽?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國內股份公司、私營企業、集體企業和其他企業

1.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

2.有事實勞動關系的員工

3.不同工作時間的臨時工和實習生。

4、勞務派遣人員、借調人員、離退休人員。

5.雇主責任險賠償對已申請辭職並停止社保,但仍在原崗位工作的員工,按照傷殘等級1-10分別支付36個月或48個月的工資賠償金。

三。雇主責任險的賠償範圍包括:

1,死亡,傷殘,賠償

2.醫療費用:包括意外和職業病的醫療費用。

3、誤工,因傷無法工作。

4.住院津貼。

5.提供工傷補充責任,擴大24小時意外傷害賠償項目。

6.法律費用。

7.雇主責任險屬於財產險範疇,繳納的保費允許稅前扣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條從業人員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應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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