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法的規定:
(1)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職業選擇的權利;
(二)獲得報酬的權利;
(三)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安全衛生保護權;
(五)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
(6)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
(七)提交勞動爭議解決的權利;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分類標準不同:勞動者的職業、勞動者與雇主的實際關系、生產資料的所有制形式(最重要)。
根據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的不同,它可以分為:
(1)全民所有制單位勞動法律關系。
(2)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單位的勞動法律關系。
(3)個體經營單位的勞動法律關系。
(4)私營企業中的勞動法律關系。
(5)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勞動法律關系。
(6)外商獨資企業勞動法律關系。
勞動法律關系與勞動關系的區別
(1)勞動關系屬於經濟範疇,勞動法律關系屬於上層建築;
(2)勞動關系的形成以勞動為基礎,在社會勞動過程中實現,而勞動法律關系的形成以勞動法律規範的存在為基礎,發生在勞動法律規範調整勞動關系的範圍內;
(3)勞動關系的內容是勞動,雙方形成支配和被支配的關系,而勞動法律關系是壹種法定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必須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聯系是勞動關系是勞動法律關系的基礎,勞動法律關系是勞動關系的法律反映。
勞動法律關系的變化
1)勞動法律關系的產生: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律規範和勞動合同約定,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形成勞動法律關系。產生勞動法律關系的勞動法律事實只能是勞動法律關系雙方的合法行為,而不是違法行為。
2)勞動法律關系的變更: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律規範原本確定的權利義務關系的變更。
3)勞動法律關系的消滅:是指依據勞動法律規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勞動權利義務的終止。勞動法律關系的消滅,就是勞動權利義務的消滅。消除勞動法律關系的勞動法律事實,包括行為人的合法行為和違法行為及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