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勞動法律師十年了,有很多感觸。但對未來的憧憬從未喪失。壹、內部建設的未來:團隊還是獨立律師?很多人認為團隊是律師的未來。這個觀點自然是正確的。但是很多事情會因人而異。在團隊建設過程中,我發現獨立律師壹年服務15家咨詢單位,收入約70萬元。律師這個團隊,壹般的服務咨詢單位,遠不如獨立律師,平均收入也遠不如獨立律師。這讓人思考,團隊的價值在哪裏?如果沒有團隊,只有獨立律師,所有的獨立律師,加起來價值,不是比團隊好很多嗎?這就導致了兩種傾向,壹種是團隊合作,壹種是獨立律師。這兩個選項哪個更好?只有在壹種情況下,團隊的價值才會大於獨立律師,也就是團隊大到足以產生衍生價值。在這個過程中,組長的不穩定導致壹波三折。第二,業務咨詢單位和案件代理的前景並不是勞動法業務的未來。這兩項業務未來發展不溫不火,不會給律師提供太多利潤。勞動法律師的發展有兩個前景。壹種是全國布局,服務大公司。另壹個是抓衍生項目,縱向開發服務產品。就前者而言,在國內壹線城市和部分生產企業密集的二三線城市設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提高研究所的整體競爭力,對業務發展會有很好的影響。但在這個過程中,作為律所,需要考慮的是,律師在這個過程中能起到什麽作用?比如我要在上海設立分公司,就要考慮在上海的市場開拓和在上海的業務構成、拓展、承接、升華。在這個過程中,北京所的律師乃至北京所的合夥人能起到什麽作用?我需要從北京派壹個合夥人去上海嗎?如何協調上海新先鋒與北京所的關系?就後者而言,勞務派遣、人事代理、人力資源項目、招聘培訓業務等勞動法業務的衍生產品與勞動法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作為專業律師,為這些項目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礎。在此基礎上,經過壹些研發,才有可能衍生出這些產品和服務。以及如何與律師分享這些產品的開發、銷售和服務?利益如何分配?律師在這些事情上的價值在哪裏?總有那麽多問題解決不了。甚至走開。
上一篇:如何看待竇驍抓女兒何超蓮,參加賭王葬禮,並以女婿身份出現?下一篇:金融為什麽要寫資本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