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勞動法關於三胎流產假的規定

勞動法關於三胎流產假的規定

勞動法規定,人工流產也可以按勞動法享受產假。

法律分析

根據《勞動法》規定,懷孕4個月前流產的女職工,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符合計劃生育多次流產的,按照醫生的說明按病假處理:實行計劃生育手術的公民,由於其正常出勤,假期期間的工資照發。有下列情形之壹,經醫生同意需要休息的,其假期按病假處理:第壹次人工流產和因放置宮內節育器、絕育、皮下埋植失敗第二次人工流產後,已休規定假期。再次流產無需絕育、宮內節育器或皮下埋植。節育手術出現並發癥。在我國法律中,女職工的流產假按流產時間計算。如果她們在四個月之前流產過,流產假的時間大概是15天,四個月以上的流產假相對更長。大部分地區差不多是42天。但是,懷孕的女員工工作時壹定要小心。流產對身體傷害很大,需要恢復修養,短期內很難恢復。因此,從法律層面規定人工流產的培育是非常合理和人性化的。作為用人單位,也應該依法給予員工休假,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特別規定

第七條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的工資標準繳納。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繳納。

《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第七條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後,憑當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和嬰兒出生、死亡或流產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領取生育津貼,報銷生育醫療費。

  • 上一篇:酒店不衛生,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 下一篇:遼寧文科大學排名及分數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