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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有沒有規定企業退休人員退休的時候年底拿年終獎?

沒有規則。年終獎主要是公司的壹種獎勵機制。

法律分析

目前設立年終獎主要是為了獎勵和激勵員工。法律上沒有硬性規定年終獎壹定要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對年終獎的發放沒有書面約定的,年終獎由單位自行發放,也沒有規定單位必須支付年終獎。如果雙方有“本退休年度年終獎金發放”的書面約定,或者單位規章制度明確規定年終獎金在本退休年度末發放,員工有資格享受但單位不發放的,員工可以向員工所在單位勞動保障部門投訴,或者雙方對發放有爭議的, 可以向單位繳納社保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主要內容包括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工資、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職業培訓、社會保險和福利等。本法的目的是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明確了勞動者有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勞動報酬由以下六部分組成:(1)計時工資;(2)計件工資;(3)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工資;(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條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獲得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護、職業技能培訓、社會保險和福利、提交勞動爭議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法規,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下列條款: (壹)勞動合同期限;(2)工作內容;(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四)勞動報酬;(5)勞動紀律;(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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