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合同法》有哪些相關規定?
勞動合同法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立法目的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建立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制定本法。
第二
適用範圍本法適用於中國境內的用人單位、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應當依照本法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第三條基本原則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壹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2.簽訂合同有哪些法律規定?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對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他們可以補充協議;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的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當事人對有關合同的內容不明確,按照前述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1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執行;沒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執行。
價格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執行。
3.履行地不明確的,給付金錢的,在收受金錢的壹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應當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應當在履行義務的壹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應當以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 .履行費用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的壹方承擔。
在當代社會,簽訂書面合同是非常重要的,比如勞動合同的簽訂對於維護勞動者的權益是極其重要的。所以在這裏提醒大家,勞動者應盡快與用人單位簽訂相關書面勞動合同,以保證自己的社會保險繳納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