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簽訂合同時勞動合同類型應該填寫什麽?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除外。
二、勞動合同的內容是什麽?
1.用人單位的名稱(全稱)、所有制性質、法人資格和登記證號;勞動者的姓名、勞動手冊和身份證號碼;
2.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中應遵守的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勞動紀律。包括考勤制度、崗位責任制、安全文明生產制度、工廠規章制度、獎懲辦法;
3、工人在生產或工作中應達到的數量指標、質量指標或生產和工作任務應完成的情況;
4.合同期限和試用期;
5.企業的生產或工作條件。包括職工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和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勞動保護用品、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工作環境等。;
6.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包括勞動者在合同期內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家屬、工傷、醫療等保險待遇;
7.勞動者的工種、職務或職稱;
8.變更、解除和續訂勞動合同的條件和程序;
9、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及承擔責任的方式;
10.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合同上加蓋法人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簽字蓋章;勞動者本人簽名蓋章;勞動合同鑒定機構的鑒定意見及印章;
11.雙方認為需要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如住房、托兒所、子女學校等。;
12,勞動合同生效時間。
不同類型的勞動合同,員工享有的權益也有很大差異。壹般只有技術人員或者事實勞動合同的類型才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發生勞動爭議,如果勞動者不能提供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那麽勞動者的權益就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