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勞動合同訂立後,即行終止、續訂和解除。壹般來說,書面合同中會明確寫明到期日,這壹天的24: 00為終止的時間點。當然,如果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企業被宣告破產解散,合同也將停止生效。這裏需要註意的是,員工的合同在工傷期間到期不能解除。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勞動合同期滿不得終止,應當延續至該情形消失。這些情況包括:接觸職業危害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在本單位連續工作15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完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應當將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