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就業服務中心的主要任務是:負責轄區內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城鄉勞動力就業和流動就業的具體服務;負責轄區內失業職工的政策性就業安置和再就業服務;受委托承辦就業申報、招聘外籍人員、招聘廣告的審批;負責勞務扶貧和勞務合作;負責轄區內的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服務;負責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絡建設;負責流動就業統計;負責臨時工調配費用的審核和支付。
勞動局的職責:
勞動局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勞動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制定的勞動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1,城鄉勞動就業綜合管理,流動就業,涉外就業,職業技能培訓綜合管理,轄區內職業技能考核鑒定。
2.落實勞動預備制度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綜合管理轄區內各類企業勞動關系協調工作,負責轄區內企業勞動合同鑒證、勞動爭議處理和勞動爭議仲裁工作。
3.依法行使勞動行政監督檢查權,監督檢查轄區內企業執行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組織查處勞動違法案件,處理勞動關系中的群體性突發事件。
4、負責勞動信訪工作,負責勞動普法,綜合管理勞動就業服務中心,承辦勞動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九條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