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遣員工與派遣公司建立勞動關系,企業屬於勞動關系,福利壹般由派遣公司考慮。但在與企業簽訂的三方勞動協議中對福利有約定的,應當享受相關福利待遇。沒有約定的,企業不能享受。
二、勞務派遣的內涵
勞務派遣是指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將勞動者派遣到用工單位,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的指揮和監督下從事勞動的壹種新型用工形式。
三、勞務派遣的法律特征
1,工人的雇傭和使用是分開的。這是勞務派遣最本質的特征。在壹般的勞動關系中,雇主直接雇傭和使用勞動者,並向其支付工資。在勞務派遣中,雖然勞動者與勞務派遣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但實際使用勞動者的是用人單位。
2.勞務派遣有三個科目。由於勞務派遣中雇傭和使用勞動者的主體是分離的,勞務派遣關系中存在三個主體:勞務派遣單位、勞動者和實際用人單位。法律規定了三個主體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壹般來說,各國勞動法都規定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單獨或者共同承擔壹般勞動關系中的用人單位義務。
3.勞務派遣關系中有壹套合同。其壹是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其二是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之間的勞務派遣協議。
與傳統用工方式相比,勞務派遣可以滿足用人單位靈活用工的需求,得到了廣泛應用。但是,勞務派遣這種特殊的三方關系結構也容易被壹些用人單位用來規避法律義務,損害勞動者權益。因此,《勞動合同法》確認了勞務派遣的合法性,並從各個方面對其進行了規範。為了控制勞務派遣的濫用,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於2012年2月28日由十壹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並於2013年7月28日起施行。決定規定,本決定公布前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繼續履行至期限屆滿,但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內容不符合本決定關於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實行相同勞動報酬分配方式的規定的,應當根據本決定進行調整;本決定施行前,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單位應當在本決定施行之日起1年內依法取得行政許可並辦理公司變更登記,方可經營新的勞務派遣業務。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2013年6月20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2014年7月0日起施行)、《勞務派遣暫行規定》(2065438年3月04日起施行)。
以上為您詳細介紹了勞務派遣是否可以享受公司福利。其實關鍵還是看妳所在公司的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