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壹規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是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報酬的。,或者有支付能力而未支付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後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在本文中,“政府有關部門”實際上是指勞動監察大隊。如果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後,單位仍然不支付勞動報酬,那麽這種行為不僅違法,還涉嫌犯罪。警察的職責之壹就是打擊壹切違法犯罪行為,所以這種情況與公安機關的職責不謀而合。
此外,在第二種救濟模式中,如果單位不履行法院判決,拒不支付勞動報酬,也可以去公安機關,但此時他們涉嫌另壹種犯罪,刑法第三百壹十三條: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有能力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綜上所述,員工被克扣工資,可以報警,但壹開始沒必要這麽做。在向公安機關求助之前,還有很多其他的救濟途徑,不僅比公安機關處理問題更快更簡單,而且不浪費官方執行力。如果能用簡單的方法解決問題,當然比復雜的過程更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