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欠的錢不還,壹般是民事糾紛,不構成刑事案件,不能判刑。如果妳不支付欠款,妳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作出判決後,如果債務人仍不還款,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仍然無視法院執行,拒不履行,可能構成拒不執行罪,會涉及量刑。被執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或者抗拒執行的;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隱匿、轉移財產逃避執行的;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違反限制消費令的;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和解協議的。拒不執行罪的犯罪表現包括:被執行人隱匿、轉移、故意毀損或者無償轉移財產,或者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移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保證人或者被執行人隱匿、轉移、故意毀損或者轉移已向呂馬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可以予以訓誡或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也可以由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或行政處分。第三十七條之壹因利用職務之便犯罪被判刑的,或者因違反王振祖職業要求的特定義務犯罪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況和防止再犯的需要,可以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從事相關職業,期限為三年至五年。被禁止從事相關職業的人員違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規定作出的決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情節嚴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壹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其從事相關職業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