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虐待兒童將構成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員1。虐待罪:虐待罪(《刑法》第二百六十條)是指對與* * *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進行身體和精神上的迫害,經常采取打罵、捆綁、凍餓、限制自由、侮辱人格、拒絕醫療或者強迫其過度勞動等手段。2.《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壹款之罪,除被害人不能告訴,或者因受脅迫、恐嚇而不能告訴的以外,只有告訴的,才予以處理。3.綜上所述,兒童的監護人或者兒童的家庭成員或者負有撫養兒童責任的人虐待兒童,將構成虐待罪,並受到相應的處罰。2.虐待兒童將構成虐待被監護人、看護人罪——《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第壹款規定:“虐待未成年人、老年人、病人、殘疾人等被監護人、看護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第壹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因此,教師虐待兒童構成虐待被監護人、看護人罪,情節嚴重的還可以構成其他罪,如故意傷害罪。三、其他相關法律法規:1。《治安管理處罰法》適用於虐童案件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和其他傷害嬰兒的行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殘疾未成年人。“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虐待兒童是虐待罪,是尋釁滋事罪,是違反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的,是違法的。對虐待兒童也作了相關規定,使犯罪分子受到相應的刑事處罰。什麽是虐童罪?這時候根據實際的虐待情況,最終確定的罪名是不壹樣的。可以認定為虐待罪,也可以按照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所以應該定什麽罪,要結合具體的犯罪行為。自然罪不壹樣,所以後續的量刑和處罰也不壹樣。
上一篇:就業創業證電子版怎麽辦理?下一篇:律師通常需要什麽樣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