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是指拖延上課時間,是指任何占用學生課間休息時間去上課的行為。也叫拖延、施壓、拖延、拖延、滯留。
其實耽誤檁條的原因有很多,不是不能消除,也不壹定要靠耽誤檁條來達到目的。課前多想想學生的情況,詳細備課;上課提高效率,提高功效40分鐘;樹立正確的師生觀等等。
拖延現象的普遍,歸根結底與教師的教育觀念有關,有什麽樣的教育觀念就有什麽樣的教育行為。拖延這種不合理的教育行為,是基於其背後不合理的教育觀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二十九條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行使下列權利:
(壹)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招收學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管理學生的學籍,實施獎勵或制裁;
(五)向受教育者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書;
(六)聘任教師和其他員工,實施獎勵或制裁;
(七)本單位設施和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八)拒絕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教育教學活動的非法幹涉;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國家保護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第三十條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壹)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和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以適當方式為受教育者及其監護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學業成績及其他相關信息提供便利;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並公開收費項目;
(六)依法接受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