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特種設備多久自檢壹次?

特種設備多久自檢壹次?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每月至少進行壹次自檢,並做好記錄。

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與檢驗檢測工作相適應的檢驗檢測人員;

2、有與檢驗檢測工作相適應的檢驗檢測儀器設備;

3、有健全的檢驗管理制度、檢驗責任制度。

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三、特種設備使用規定:

1.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至少每月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壹次自檢,並做好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處理在用特種設備自檢和日常維護保養中發現的異常情況;

2、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定期檢查和維修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計量控制裝置及相關附屬儀器儀表,並做好記錄;

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檢驗檢測機構收到定期檢驗要求後,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及時進行安全性能檢驗和能效測試。

法律依據: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第二十七條特種設備使用者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定期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至少每月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壹次自檢,並做好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處理在用特種設備自檢和日常維護保養中發現的異常情況。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定期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控裝置以及相關輔助儀器儀表進行檢查和維修,並做好記錄。鍋爐用戶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對鍋爐水(介質)進行處理,並接受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對水(介質)處理的定期檢驗。從事鍋爐清洗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鍋爐清洗,並接受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對鍋爐清洗過程的監督檢查。

  • 上一篇:死者社會保障和養老保險的征收
  • 下一篇:征地前需要什麽手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