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來說,妳這個問題不準確。
我國壹般將“民商”合在壹起,稱為“民商法”,但沒有專門的法律稱為“商法”。
當代中國的法律部門包括:
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主要國家機關組織法》、《選舉法》、《民族區域自治法》、《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授權法》、《立法法》、《國籍法》等。
行政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處罰法、行政監察法、政府采購法、國家公務員臨時組織等。(壹般行政法)。食品衛生法、藥品管理法、治安管理有組織(特別行政法)。
民法: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和商標法實施細則。
商法:公司法、證券法、票據法、保險法、企業破產法、海商法。
經濟法:
1)企業管理相關法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鄉鎮企業法。
2)財政、金融、稅收方面的法律: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個人所得稅法、稅收征收管理法;
3)與宏觀調控相關的法律法規:預算法、統計法、會計法、計量法。
4)關於市場主體和市場秩序的法律: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6.?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勞動法、工會法、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
7.?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法:
1)屬於自然資源類:森林法、草原法、漁業法、礦產資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野生動物保護法。
2)環境保護:環境保護法、海洋環境保護法、水汙染防治法、大氣汙染防治法、環境影響評價法等。
8.?刑法:刑法,單行法規的相關規定。
9.?程序法:
1)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
2)律師法、法官法、檢察官法、仲裁法和監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