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家庭裝修是購房者購買新房的重要環節。改造後,雖然部分產品仍在保修期內,但由於保修範圍和各種免責條款,業主仍需自行承擔維修費用。為了讓業主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在裝修合同中簽訂個別房屋時要特別註意。以地板為例,我們會在合同中為妳帶來五個免責條約,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免責條約:常由合同或格式合同的壹方當事人寫成,作為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以取得對方的承諾並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而言,是指合同雙方在訂立合同或標準合同提供者提供標準合同時,為免除或限制壹方或雙方責任而在合同中設置的條款。因此,免責條款以意思表示為要約,目的在於限制或者免除當事人未來的責任,屬於民事法律行為。
豁免條約1。管道滲水:
這對木地板影響很大,尤其是下面有龍骨的情況下。如果下面的管道有滲水,龍骨層會慢慢積水,壹下子發現不了,影響到地板妳才知道。這種情況如果不是安裝地板時把水管打穿,商家肯定不負責任。
豁免條約二。水平裝配跨度太大:
每塊地板都有壹定的伸縮範圍,木地板的轉角處要預留伸縮縫隙。但當木地板數量或總寬度過大時(實木壹般不超過4米,多層復合不超過5米),伸縮縫就不夠用了。此時基本分為兩個集結區,中間橋接。有的人不喜歡中間有轉珠,覺得不好看,但是妳不做,地板起鼓或者瓷磚變了,就給商家留下了拒絕承擔責任的理由。
豁免條約三。陽關的陽光照射:
脫漆、收縮、開裂、變色、老化等。的窗戶(尤其是落地窗)基本都是長時間陽光直射或者暴曬造成的。如果其他樓層完好,僅窗邊有這些問題,商家壹般不會承認自己的樓層有問題。
豁免條約四。房子空置很久,沒人住:
地板的含水率有國家標準。如果出廠時地板的含水率在國家標準的範圍內,說明地板合格。但是含水率合格的地板不壹定沒有問題。據多方統計,地板已經安裝好了,但是壹年半無人居住(尤其是炎熱的夏季和雨季過後),即使是合格的地板也容易出現問題。這種地板因為收縮而鼓包或者開裂,但是沒有數據證明是地板含水率不合格造成的,那我們就只能吃啞巴虧了。所以,如果安裝完地板後不打算住進去,就要特別註意通風降溫,除濕或者加濕。
豁免條約五.化學反應腐蝕:
由於地板的漆面與其他腐蝕性化學物質接觸,發生化學反應,地板上的油漆會剝落。
以上是地板合同中五點免責條約的全部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