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孩子會影響撫養權嗎?
藏匿孩子不會影響撫養權的分配,因為我國相關法律明確規定,判斷撫養權歸屬的原則是“有利於孩子的成長”,訴訟時孩子跟哪壹方生活不會對最終結果產生決定性影響。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子女長期隨壹方生活,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成長有負面影響的,優先考慮這壹方。
單獨直接適用司法解釋,造成了壹些誤解,認為只要能夠構成壹定期限的同壹生活,就可以獲得撫養權。
但是,這種方式無疑對孩子的健康成長不利。在對方主張藏匿孩子的情況下,考慮到維護未成年孩子的身心健康,法院仍會根據相應的原則和具體情況,做出對孩子成長最有利的判決。
遇到對方把孩子藏起來怎麽辦?
如果對方藏匿孩子的行為發生在最終訴訟之前,即判決之前,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予以保全。如果藏匿兒童的行為發生在判決後,可以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此外,按照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被監護人解除監護,造成親子關系或者親屬關系嚴重損害的,監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即使離婚訴訟結束後,無撫養權的壹方仍可探視子女,另壹方有配合和協助的義務。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在離婚過程中,如果遇到藏匿孩子的情況,需要積極主張相關事實,用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維護孩子的身心健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 *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