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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判決書電子版有效嗎?

離婚判決書電子版有效。壹旦受送達人同意以電子送達方式接收訴訟文書,並提供傳真號碼或電子郵件地址表示接受,法院將以訴訟文書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的日期為送達日期,即表示送達已經完成,相應的送達效力已經發生。只要收到判決書,不管是紙質版還是電子版,對方在上訴期內沒有上訴,判決就生效。

離婚的方式:

1,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是婚姻當事人向法院起訴離婚,通過法院審理決定是否解除婚姻關系的方式。如果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確實已經破裂,就會判離婚。宣判離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具離婚判決書,並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2.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是婚姻雙方自願簽訂離婚協議,並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解除婚姻關系的方式。同意離婚的,需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後解除婚姻關系。

民事判決書是人民法院行使國家賦予的審判權,解決當事人之間民事權益糾紛而作出的法律文書。它壹旦生效,就具有法律強制性,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其表現是當事人必須執行判決,社會其他單位和個人也必須承認判決,並有義務協助執行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

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夠確認收到的電子方式送達訴訟文書。受送達人要求提供紙質文件的,人民法院應當提供以電子方式送達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

第十五條

除當事人提交的訴訟文書和證據外,在充分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並征得當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也可以電子方式送達。為了保護當事人的訴訟權益,這裏的“同意”應該是“明示同意”,而不是“默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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