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裝修產生的噪音很難直接認定為侵權。如果噪音持續存在並給妳造成嚴重的精神損害,妳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條例》第七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免受噪聲汙染的義務,並有權對造成環境噪聲汙染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受到噪聲汙染直接影響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減輕或者消除噪聲汙染的危害。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規定,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擴展數據
案例;男子被鄰居裝修的噪音吵醒後死亡,家屬索賠654.38+0.29萬被法院駁回。
2016年6月的壹個周六,中午1左右,家住501的連先生找安裝工人楊、邢安裝他們購買的防盜門,機械打孔操作產生噪音。
此時,家住301正在休息的李聽到動靜,便上樓勸阻,並要求兩名工人停止施工。兩人立即停止施工。在屋內,連先生的房屋保管人余也向李道歉,並告知李需要半個小時,李回房休息。
安裝完成後,李的妻子發現其身體異常,急忙撥打120。但李仍因搶救無效死亡,死因為心源性猝死。此外,經查,李在案發前患有冠心病,並定期服藥。
法院認為,雖然連先生及兩名工人對李突發疾病的後果不承擔侵權責任,但考慮到李的死亡,其家人受到了壹定的經濟損失。法院認為,根據本案實際情況,應由雙方共同承擔。損失是適當的,
判決連先生、邢、楊賠償李家屬喪葬費、救護車費共計1.8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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