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損害員工健康,違背員工本人意願,是違法的。如果只是簡單的做幾個俯臥撐和仰臥起坐,就是壹個小小的警告和象征性的懲罰,會讓大家更願意接受,所以無傷大雅。但如果是過於過分的體罰,無論是表現不達標還是其他什麽原因,都是違法的。懲罰和侮辱員工是違法的。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體罰和侮辱員工是不能容忍的。用人單位也可以根據規章制度和具體情況,對體罰員工的責任人進行嚴厲處理,如要求公開道歉、停職處分甚至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體罰員工是嚴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是違法犯罪。建議:1,盡快向單位所在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追究用人單位責任;2.在此基礎上合理合法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單位支付賠償金是完全可以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六條* *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處十五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二)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拘禁勞動者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二)違章指揮或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三)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勞動者的;(4)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汙染嚴重,對勞動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嚴重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