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離婚協議無效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離婚協議無效:
1.離婚協議中的內容不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2.協議內容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3.違反公序良俗的;
4、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根據《民法典》第146條的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出於虛假意思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意思表示隱匿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第壹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壹百五十四條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二、夫妻債務協議無效的條件是什麽?
無效的婚姻債務協議:
1.行為人和相對人以虛假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2.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3.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六條行為人和相對人出於虛假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意思表示隱匿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壹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壹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壹千零七十六條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第壹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