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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怎麽寫?

在離婚協議中,如果女方選擇把房子收拾幹凈,就意味著女方放棄自己的全部財產,在財產分割中只保留個人財產。這種協議需要在自願、平等、公平、合法的基礎上,把條款列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確保雙方的權益得到保護。

壹、協議前提

雙方要明確協議的前提,即雙方自願離婚,並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壹致。女方主動放棄所有財產,選擇潔身自好。

第二,財產分割

該協議應詳細列出所有財產,包括但不限於房地產、車輛、存款、股票、債券等。明確女方放棄這些* * *財產的所有權,只保留個人財產。個人財產的界定要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來明確。

第三,債務處理

婚姻存續期間雙方債務相同的,協議應當明確債務承擔方式。壹般來說,女方收拾幹凈離開家後,與* * *的債務由男方承擔。但如果有特殊情況,雙方也可以協商由女方承擔部分債務。

四。兒童支持和探視

協議要明確孩子的撫養權、探視權、撫養費。女方凈身出戶後,雙方應就子女的成長環境、教育等問題達成協議,確保其權益得到保護。

動詞 (verb的縮寫)其他事項

協議還可以包括雙方認為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如雙方離婚後的生活安排、財產使用等。這些條款應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具體約定。

總而言之:

在離婚協議中,把房子收拾幹凈意味著女方放棄所有財產,只保留個人財產。協議要明確詳細地列出財產分割、債務處理、子女撫養等條款,確保雙方權益得到保障。雙方在簽訂協議時,應充分了解協議內容,確保協議是在自願、平等、公平、合法的基礎上達成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78條規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屬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壹致意見的,應當登記,發給離婚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87條規定:

離婚時,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92條規定:

夫妻壹方隱瞞、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壹方財產的,夫妻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壹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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