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李與妻子尹* * *生下壹子李某某。李認為,棍棒底下出孝子,打孩子可以鍛煉孩子的毅力,讓他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6歲的李某某經常被父親李的棍子教育,比如把頭發綁在高腳燈上做作業;用鐵絲套住手,在家裏馬不停蹄地跑;用頭撞墻讓身體更強壯等等。壹連串的體罰,讓李的身體又紅又腫,青壹塊紫壹塊的,見到父親都覺得害怕。尹媽媽看在眼裏,疼在心裏,卻不敢明確制止李的行為。月經來潮的李某某來到他們租住的房子,發現李某某身上有多處傷痕,得知是李某某毆打所致,於是帶著李某某和尹某到附近的湖南律師事務所咨詢律師。
湖南省律師協會婚姻家庭專業委員會主任萬律師接到尹並了解情況後,尹報警並為李申請人身保護令。當天,萬律師壹邊讓尹到派出所報案,壹邊代表尹向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援助是申請人身保護令狀。中心工作人員審核申請材料。李某某系未成年人,其合法權益因家庭暴力受到侵害,符合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他立即接受了申請,並指派律師萬偉處理此案。
萬律師為其辦理了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手續。法院在調取了派出所就尹某報警指控李某涉嫌虐童壹案制作的三份《詢問筆錄》後,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的規定,法院制作了人身安全保護令,並送達李某。經過法律援助承辦律師、法官的教育,李認識到自己之前的教育方式和理念是錯誤的,並寫了保證書,保證不再體罰、虐待李某某。
為減少家庭暴力對李某某及其母親造成的心理傷害,法律援助中心和萬先生聯系了壹名公益心理咨詢師,為李某某及其母親提供心理咨詢輔導服務10次。李某某與其母尹某* * *。在心理咨詢師的幫助下,其父李某已經通過視頻與李某某溝通過壹次,孩子的性格也變得比較開朗。後續,法律援助中心將繼續關註李的生活狀況,盡最大努力讓他重新獲得壹個健康溫暖的童年。
案例回顧
本案中受助人求助的內容是代為申請人身保護令。年輕的接受者長期受到家庭成員的毆打、威脅和虐待。為了及時避免再次受到侵害,法律援助中心以代理人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屬於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為由,及時受理了該案。
本案探索了在緊急情況下將未成年人從危險監護人身邊帶走,通過人身安全保護裁定制止暴力侵害兒童行為的做法,體現了司法行政機關、婦聯組織和法院在辦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對兒童保護的敏感性和視角,也體現了多部門聯動對未成年人保護的意義。
推薦理由
本案是申請人身保護令的法律援助案件。本案探索了在緊急情況下將未成年人從危險監護人身邊帶走,通過人身安全保護裁定制止暴力侵害兒童的做法,充分體現了法律援助在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中的積極作用。
專家評估
本案中,年輕的受助人長期受到家庭成員的毆打、威脅和虐待,法律援助中心及時受理,避免了進壹步的侵害。本案探索了在緊急情況下將未成年人從危險監護人身邊帶走,通過人身安全保護裁定制止暴力侵害兒童行為的做法,體現了司法行政機關、婦聯組織和法院在辦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對兒童保護的敏感性和視角,也體現了多部門聯動對未成年人保護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