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人基本贍養費。主要包括老年人的衣、食、住等不可避免的開支;
2、老年人患病治療費用。老年人因贍養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時,人民法院應當將自己已經發生的醫療費用和將來因某些慢性病需要支付的相對確定的醫療費用,確定為給付內容,由贍養人承擔。但未來可能發生的大額醫療費用的金額和時間處於不確定狀態。因此,對於老年人未來可能發生的大額醫療費用的贍養請求,壹般無法判斷。從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減輕老年人訴訟負擔的角度來看,這種方式是可行的;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護理費。如果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子女有義務照顧其基本生活,但如果老人因故不能自理,他人或養老機構產生的相關費用應由其子女支付。首先計算兒童家庭人均月收入。當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對超出部分和不足兩個子女按50%計算撫養費;有三個以上子女的,撫養費按40%計算。應付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的人數,得到支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
贍養費的標準包括:
1,老人基本贍養費;
2.老年人患病治療的費用;
3.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的護理費;
4.老年人的住房費用;
5.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
6.必要的保險費。
根據該法,贍養父母有以下五項標準:
1,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的權利;
2.根據相關法律,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3.支持不僅僅是溫飽問題,還包括物質和情感方面。
4.放棄繼承權逃避贍養義務是違法的;
5.贍養費的最低數額應由以下幾個方面綜合確定:基本生活費、患病物理治療費、生活不能自理者的護理費、必要的生活娛樂費、保險金。
綜上所述,贍養費的計算是從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開始的。當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當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過部分,少於兩個子女的按50%計算,多於三個子女的按40%計算,應付贍養費除以贍養人數,得到支付給每個贍養人的贍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7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
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