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必須具備什麽條件?
第壹,有犯罪事實是指客觀存在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為。
這是立案的首要條件。有犯罪事實,包括兩個方面。
1。立案偵查,必須是符合刑法規定的構成犯罪的行為。立案應該而且只能針對犯罪行為進行。如果不是犯罪行為,就不能立案。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條第1項的規定,有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但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立案。由於立案是偵查犯罪的開始,此時存在犯罪的事實僅指發現了危害社會、觸犯刑法的犯罪行為。至於犯罪的全過程,犯罪的具體情節,肇事者是誰,並不要求在立案時說清楚。這些問題應該通過立案後的偵查或審判活動來解決。
2。必須有壹定的事實材料證明犯罪事實確實發生過。包括已經實施、正在實施和準備實施犯罪行為。
二、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是指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當犯罪事實發生,需要依法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時,才是必要的,應當立案的。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條,雖已發生犯罪,但追訴時效已過;通過特赦免除處罰;依照刑法應當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不告訴或者撤回的;犯罪嫌疑人已經死亡;其他法律免除刑事責任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什麽是立案?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和其他行政執法機關根據各自管轄範圍,對報案、控告、舉報、自首、自訴等材料進行審查後,認為已經發生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決定作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或者審判的訴訟活動。
立案偵查,必須是符合刑法規定的構成犯罪的行為。立案應該而且只能針對犯罪行為進行。如果不是犯罪行為,就不能立案。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條第1項的規定,有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但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立案。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條,雖已發生犯罪,但追訴時效已過;通過特赦免除處罰;依照刑法應當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不告訴或者撤回的;犯罪嫌疑人已經死亡;其他法律免除刑事責任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和其他行政執法機關根據各自管轄範圍,對舉報、控告、檢舉、自首和自訴進行調查的活動。
綜上,是邊肖關於立案偵查後沒有犯罪事實怎麽辦的相關回答,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二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應當按照管轄範圍,及時審查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並告知申訴人不予立案的理由。投訴人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