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重要性如下:
1,法律對人的行為有引導作用。對人類行為的指導有兩種形式:個體指導和規範指導;
2.法律作為行為準則,具有判斷和衡量他人行為合法性的判斷功能;
3.法律對人的行為有教育作用,表現為現實作用和示範作用;
4、通過法律,人們可以提前預知自己或他人的行為是合法還是非法,法律上有效還是無效,會有什麽法律後果;
5.法律可以通過懲罰違法犯罪行為來迫使人們守法;
6.法律的社會功能是,執法作為壹種特殊的社會規範,在實現階級統治的社會目的中發揮作用;
7.法律的社會功能包括兩個方面:意識的政治功能,即維護階級統治;二是社會職能,即履行社會公共事務。
該法律的含義如下:
1,法律秩序的意思。法律在社會秩序的構建中起著重要的作用。法律的形成保證了人類的生存和社會的發展。在現代社會,國家意誌對秩序的形成起著重要的作用,秩序的形成依賴於人們對理性能力的確信;
2.法律自由的含義。法律為個人提供了選擇的機會,法律規定了行為模式,行為人可以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模式。此外,法律以法律的形式賦予個人自由,成為法定權利,使自由受到國家強制力的保護。最後,法律通過劃定自由的邊界,為普遍自由的實現提供了前提。即使法律限制自由,也是為了每個人更好地實現自由;
3.法律的正義意義。正義是法律的理想或價值目標。法律通過分配權利和義務、懲罰違法犯罪和補償受害者來恢復正義,從而保護正義。
4、法律的效率。在當代,法律滲透到生活的每壹個角落,這使得法律的效率變得更加重要。法律在倡導平等與效率並重的同時,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效率的實現;
5.法律的利益含義。法律肯定利益,通過平衡沖突來控制社會,解決社會糾紛,平息社會矛盾,恢復社會常態,促進社會發展。
綜上所述,立法解釋權由最高人民檢察院行使。。除了制定法律條文,立法機關還可以發布法律解釋,以更好地適用法律條文。法律規定在實踐中不能明確適用的,可以參照立法解釋解決。但行政部門的立法解釋權必須在法律授權的範圍內行使,不能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解釋相沖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六十七條。
第壹條明確規定NPC人大常委會行使“解釋憲法和監督憲法實施”的職權。這壹內容以列舉的方式明確界定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憲法中的“職權”範圍,是憲法賦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第壹項“職權”。“由於‘憲法解釋權’是其他機關不能擁有的權力,這就決定了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憲法的權力具有排他性和排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