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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化”和“公式化”的區別

“公式化”與“公式化”的區別;

1,“公式化”、“公式化”都是創造、公式化的意思,但“公式化”是動態補語,“公式化”是聯合類型。

2、?“做”重在做最後的決定,從而使之完全塵埃落定。?“制作”主表已經決定,不會更改。例如,“工作方針已經制定”意味著工作方針不僅已經擬定,而且已經定稿。“制定”是指正在進行中,或表明某種意向,或尚未最終確定;

3.“提法”強調從無到有的創造、起草、結論;制定和制定,保留和保留在字典裏的意思是壹樣的,但在法律文本中是有區別的。?決定了不會輕易改變,決定了雖然形成了,但可能需要改變。?比如存款和存款也是不壹樣的;

4.“制定”往往配以政策法令方針路線,“制定”往往配以計劃方案。例如:

根據《建議》精神,國務院認真聽取各方面意見,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草案)》。(見朱镕基總理在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的報告)

“中國是否需要制定西部開發法”成為人們討論的熱門話題。(見《中國市場經濟》第2版,2006年3月1,2006年5438+5)。

擴展數據:

“公式化”和“公式化”的相似之處在於都是動詞,都有創造和公式化的意思。

“定”是指決定、確定,有完成的意思,強調行為的結果。可以看出,它與“了”連用,類似於英語時態中的“完成時”。比如我們對前人的作品進行整理或梳理,在壹定時期內整理出來的,最後確定要出版的書叫“終版”。

而“序”的意思是“準”,不壹定能形成最終的結果。它強調行為的過程,壹般不能與“了”連用,類似於英語時態中的“進行時”或“將來時”。明白了“造”與“造”的區別,就不至於“霧裏看花,水中望月”,然後在實際應用中,就能“時來運轉”。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M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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