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壹切法律、行政行為和司法活動的最高準則。立法要以憲法為依據,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憲法是國家的最高法律,立法必須依據憲法進行。既然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就必須依據憲法制定,否則就可能違反憲法,導致法律失效。其次,憲法規定了國家機關的組織和職權,立法必須遵循這些規定。憲法規定了國家機關的組織和職權,包括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職能和相互關系。立法必須遵守這些規定,國家機構的組織和權限不能隨意改變,否則可能違反憲法。最後,憲法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立法必須保障和實現這些權利和義務。憲法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包括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和人身自由。立法必須保護和實現這些權利和義務,不能侵犯公民的基本權利,否則可能違反憲法。
立法與憲法不壹致怎麽辦?如果立法與憲法不壹致,那麽憲法優先原則將發揮作用。根據憲法優先原則,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法律必須服從憲法。如果立法與憲法不壹致,那麽立法應被視為無效。在司法實踐中,如果立法與憲法不壹致,法院通常會根據憲法做出判決,做出相應的裁定。
立法要依據憲法進行,因為憲法是國家的最高法律,對其他普通法律具有約束力。如果不按照憲法的規定進行立法,就可能違反憲法,導致法律無效。因此,在制定法律時,我們必須結合憲法的規定,保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法律依據: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應當遵循憲法的基本原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改革開放。第四條立法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從國家整體利益出發,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第五條立法應當體現人民意誌,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堅持立法公開,保障人民通過多種渠道參與立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