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齡:
年齡是判斷責任能力的重要因素。未成年人由於認知和情感發育尚未完全成熟,責任能力相對較低,需要特殊保護。成年人有全部責任。
2.智力:
智力水平也是判斷責任的重要因素。智力水平低的人可能不明白自己行為的後果,所以責任可能是有限的。但智力水平並不是唯壹的決定因素,還需要綜合考慮其他因素,比如社會適應能力。
3.精神健康狀況:
心理健康狀況也是判斷責任能力的重要因素。精神疾病可能會影響壹個人的認知和情緒功能,使他無法理解自己行為的後果或控制自己的行為,因此他的責任可能是有限的。需要根據病情的嚴重程度和病情對個人行為的影響進行綜合判斷。
無刑事行為能力人的認定範圍
1和14周歲以下的人為無刑事責任能力人。
這是因為未成年人心智和認知能力尚未完全成熟,不能完全理解和承擔法律責任。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未成年人在14周歲以下時,無論是哪種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
2.精神病人也是無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這是因為精神病人受精神疾病的影響,可能無法理解和掌握自己行為的後果,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需要註意的是,這裏所說的精神病人,必須是行為發生時患有疾病,因精神疾病而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人。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不負刑事責任。
3.精神發育遲滯者也可能被認定為無刑事責任能力人。
這是因為智障人士在認知能力和判斷能力上存在缺陷,不能理解和承擔法律責任。但是,智力殘疾人必須是行為時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人,才能被認定為無刑事責任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