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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高達66%以上算高利貸嗎?我可以起訴嗎?

高利貸是指索取極高利息的貸款。它產生於原始社會末期,是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信用的基本形式[1]。也就是說,在資本主義社會出現和現代銀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間借貸是高息的。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莊、打擊高利貸的通知》中的規定,私人個人貸款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確定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的4倍(不含浮動)。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息放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

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的,貸款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貸款人返還已支付利息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從上面可以看出,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於2065年9月1日生效以來,高利貸的標準不再以是否超過年利率24%為標準,而是以是否超過36%為標準,也就是說不屬於高利貸。

中文名

高利

外國名字

高利貸;高利貸

另壹個名字

大耳洞,地下錢莊,驢打滾

特性

高利率,嚴重剝削和非生產性。

詞的定義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莊、打擊高利貸的通知》:

民間個人貸款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確定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的4倍(不含浮動)。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息放貸[2]。

在高利貸活動中,高利放貸再高利放貸達到壹定數額的,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以放貸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給他人,非法數額較大,構成高利轉貸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詐騙手段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構成集資詐騙罪;高利貸容易引發非法拘禁、綁架、傷害、詐騙等刑事犯罪;民間中介和自有資金合法收入的個人高息放貸,屬於民間借貸行為。如果發生借貸糾紛,屬於民事調整的範疇[2]。

高利貸利息=貸款金額*利率*期限,是壹種常見的貸款利息計算方法。比如壹個月息4分的高利貸者,貸款金額為654.38+萬元,654.38+0個月的利息為654.38+000000 * 4% * 654.38+0 = 4000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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