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直系血親關系的概念:
1,直系血親,包括人類血親;
2.直系血親、旁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3.直系血親是指與自己有直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即生育過自己及其後代的親屬。
二、內容介紹:
親屬關系的法律效力
1,婚姻家庭法中的效力:其表現為集中性和系統性。夫妻之間、父母與子女之間、祖父母與孫子女之間、兄弟姐妹之間的權利義務,都是建立在親屬關系的法律效力之上的。具有贍養、繼承、* *同財產、禁止結婚的效力。
比如壹定範圍的親屬禁止結婚;夫妻財產關系適用法定夫妻財產制(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定親屬之間的贍養、撫養、扶養關系;對三代以內同代旁系血親的子女,收養條件可適當放寬。
2.在其他民法中的效力:在民法領域,許多法律關系都與親屬關系有關。具有法定代理、監護、宣告失蹤人員和精神病人申請、繼承法的效力。
例如,某種親屬關系是法定監護的基本法律關系,因而也是法定代理的基本法律關系。壹定範圍的親屬可以依法申請宣告失蹤、死亡,也可以申請撤銷上述宣告;失蹤人的財產由特定親屬管理;法定繼承人的範圍、順序、代位繼承以親屬關系為基礎;納入法定繼承人範圍的親屬可以是遺囑繼承人等。
3.刑法中的效力:刑法中規定的壹些犯罪也與親屬關系有關。有些犯罪主體與被害人有特定的親屬關系,如虐待罪、遺棄罪;暴力幹涉婚姻自由罪的主體壹般是當事人的親屬;有些犯罪的主體必須是具有特定親屬關系或者知道他人具有特定親屬關系的人,如重婚;有些被告知後才處理的犯罪,可以由被害人的近親屬告知。
4.程序法上的效力:在民事訴訟法和刑事訴訟法中,對涉及親屬的事項的程序有壹些特別的規定。比如,壹定的親屬關系是回避的理由;在民事訴訟中,無訴訟行為能力的當事人由其親屬作為法定代理人;強制執行時,應當保留被執行人所贍養的家庭成員(多為近親屬)的必要費用和生活必需品;在刑事訴訟中,某些親屬可能是被告的辯護人;被告人的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依法上訴,也可以依法上訴。
此外,親屬關系在勞動法和行政法領域也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5條包括配偶、血親、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共同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親屬為家庭成員。